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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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7-06-23 分享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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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》等法律规定,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《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》,现予发布,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。
人民银行行长 周小川
银监会主席 刘明康
证监会主席 尚福林
保监会主席 吴定富
二○○七年六月二十一日
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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